【企業(yè)要聞】國內安全生產事故為何頻發(fā)
日期:2017-03-07 閱讀數:
近年來針對頻發(fā)的企業(yè)安全生產事故,國家先后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央企業(yè)安全生產禁令》、《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規(guī)定》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
從“8?12”天津港大爆炸事故,到“12?20”深圳滑坡事故,再到“10?31”重慶永川青山溝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繼而“8?11”湖北當陽電廠爆炸事故,接下來“11?24”江西豐城發(fā)電廠特別重大坍塌事故損失。據統計2014年全國發(fā)生了42起重特大事故,截止到統計日期已結案38起,共追究969人。2015年全國發(fā)生了38起重特大事故,共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645人,黨紀政紀處分1483人。2016年全國發(fā)生重特大事故32起,給予黨政紀處分200人,移交司法機關97人。
國家出臺了這么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處理了一大批相關責任人,為何安全生產事故卻仍然頻發(fā)?這些特大事故發(fā)生前往往都有征兆,為何卻沒有引起重視?
以全國火力發(fā)電企業(yè)舉例來看, 2016年第四季度,某集團公司共發(fā)生“非計劃事件”16臺次,其中:
熱工專業(yè):6臺次,占非計劃事件的37.5%;
電氣專業(yè):6臺次,占非計劃事件的37.5%;
汽機專業(yè):3臺次,占非計劃事件的18.75%;
鍋爐專業(yè):1臺次,占非計劃事件的6.25%。
四季度發(fā)生的16次非計劃事件中,涉及設備原因13臺次,占81.25%;涉及人員責任3臺次,占18.75%。
1
案例:某熱電有限責任公司1號機組(30萬千瓦),11月26日6:30,機組22萬千瓦負荷運行中,因鍋爐汽包電伴熱因過熱將汽包壓力信號電纜燒損,造成汽包水位修正異常,汽包水位高保護誤動,鍋爐MFT,機組跳閘。12:58機組恢復并網運行。
從這個事故案例來看,雖然事故的起因是“鍋爐汽包電伴熱因過熱將汽包壓力信號電纜燒損,造成汽包水位修正異常,汽包水位高保護誤動,鍋爐MFT,機組跳閘?!钡歉鶕斗乐闺娏ιa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和《火力發(fā)電廠鍋爐汽包水位測量系統技術規(guī)程[DL/T 1393-2014]》,鍋爐汽包水位的治理必須要尋根溯源、全面考慮,不能夠“疼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須徹底排查隱患,并且選用安全可靠的產品,以保證設備的安全可靠運營。
可是讓人費解的是國家“反錯”、“技措”都有相關要求,為何一些現場管理人員卻視而不見,為何不去執(zhí)行?
2
案例:2015年河北某鋼廠發(fā)生“12.15”鐵粉倉清堵埋死人事故,2名工人在清理800噸鐵粉倉底部時發(fā)生鐵粉塌陷,造成2人當場死亡。事故后領導班子被撤職處分。
目前全國各鋼廠、火力發(fā)電廠、石化系統等單位普遍存在料倉堵煤粉、棚粉、漏眼、板結等問題,不能保證料倉的正常供給,存在鍋爐滅火、非計劃停機等嚴重事故隱患,并且往往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影響了正常的安全和經濟效益。針對這些安全隱患,各單位都在尋求一種合理的清堵治理措施,但是目前市場上大部分的清堵治理措施效果都很一般,有時事與愿違,改造后效果反倒不如以前。研究發(fā)現,影響料倉棚堵的因素主要有兩點:一是粉料的粘性,二是倉體通道的結構。當市場粉料價格低、品質較好的時候,一些治理改造措施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近兩年來,隨著粉料價格的上漲,質量不斷下降,粘度不斷增高,很多料倉治理措施被打回原形。在粉料質量不能夠得到保證的條件下,料倉綜合治理是解決棚堵的非常有效措施。綜合治理的因素包括:設備及原材料的選用、設備的運行方式、現場管理措施等等,它絕對不是依靠單一某種設備來徹底解決問題,而是結合現場實際運行情況、人員的管理做出一套合理的解決方案,做到“早發(fā)現、早預防、早治理”。這一點對我們的設備管理維護人員進行了很好的提示,必須要選擇合理的清堵方案,不能夠選用具有系統性缺陷的方案及產品,否則會造成更大地隱患。
3
案例:2017年2月17日9:20,某工程服務有限公司工作負責人王某在某電廠脫硫工藝樓進行石灰石卸料斗加高護板檢修工作時,進入未隔離的石灰石輸送皮帶區(qū)域,站在石灰石輸送皮帶上工作,輸送皮帶突然啟動時將他卷入斗提機,造成機械傷害死亡。
為杜絕類似事故發(fā)生,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wěn)定,要求各單位立即開展轉動設備保護裝置的檢查工作,全面檢查轉動設備、輸送皮帶等設備的蓋板、護罩、護網等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完備,檢查轉動設備的聯鎖保護裝置是否完善一系列措施。
類似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給每一個遭遇的家庭造成了極大地心理創(chuàng)傷。相關責任人不僅要被免職、撤職處分,往往還會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追究刑事責任。此次事件中如果管理者能夠采取相應的“人身防護措施或者設備”,一個小小的舉措就會避免類似悲劇的發(fā)生。問題的根源還在于生產責任者對安全生產掉以輕心,沒有意識到“隱患就是事故”,對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充當兒戲,沒有認真貫徹執(zhí)行。
隨著前幾年“脫硫脫硝”、“超低排放”等環(huán)保整治措施漸入尾聲,目前各大電力生產企業(yè)逐漸將重心轉移到安全生產整治上來。加強崗位人員的責任心,增強設備的安全可靠性,必定是未來國家安全生產的方向。未來的安全生產,只會從高、從嚴,不會放低、放寬,“隱患就是事故,政令必須貫徹執(zhí)行”,這對我國安全生產從業(yè)人員既是契機,又是挑戰(zhàn)。抓住機遇,提高人員認識和管理水平,才會使我們的安全生產更上一個臺階。
管理部 李磊報道